一诺千钧,言而有信。两全其美,以诚待人。”12月23日上午,“南京信任桥”主题活动推进会召开,总结我市诚信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并发布全省首个市民诚信公约。
《南京市民诚信公约》
一诺千钧,言而有信。两全其美,以诚待人。三思而行,行己有耻。四通八达,诚行天下。五湖四海,不欺不诈。六街三市,取财有道。七十二行,不虚不假。八斗之才,学成于诚。久久为功,诚以修身。实至名归,信誉南京。
南京发布首个市民诚信公约
今年5月,“2015・南京信任桥”主题活动由市文明办、市信用办联合南京日报社开展,通过“使命・信用约”、“寻找・诚信事”、“盟约・诚信蓝”3个部分开展活动。活动期间,市民诚信公约征集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共收到诚信公约应征稿件516篇,从中选出30篇入围作品开展网络票选后,获得3.9万余次有效投票。另外,《南京日报》开设诚信专栏,征集诚信故事,推出一批诚信人物和群体,收到投稿211篇,目前已刊用18篇。
会上,全省首个市民诚信公约――《南京市民诚信公约》发布,公约每句都以从“一”到“十”(“久”谐音“九”、“实”谐音“十”)的成语开头,内容涵盖立言、立行、立业、立学、立身等方方面面。会上还成立了市旅游业商会、市电子商务协会两个诚信企业联盟。
南京将试用市民诚信卡
12月25日,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南京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南京市将在市民卡中加载个人诚信信息,整合市民信用信息(包括各类先进模范荣誉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并提供手机app等便捷信息查询、维护功能。2016年底前,南京将在公务员管理中实行信用审核机制,实施公务员录用、晋级与考核中的信用审查制度。
《计划》提出,2016年,南京市将首先在公共图书馆、公共交通领域试用市民诚信卡。2016年6月之前,南京将制订出台《南京市轨道交通文明乘车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市电子商务领域加强信用监管与联合奖惩等政策措施。市民如果多次在地铁出现逃票行为,将被作为信用污点计入信用档案。
市民诚信卡商业应用领域也将会不断拓宽,根据《计划》,将在2016年及2017年加强与银行、保险公司、农村和科技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商业机构、信用中介等单位的合作,创新信用产品、深度开发信用信息价值,提升个人信用信息“含金量”,这一市民诚信卡上的积分可能将直接影响个人贷款额。
市民严重失信将被记录5年
12月18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从《办法》中获悉,严重失信信息将被记录5年。该办法将于2016年1月10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公共信用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掌握的各类与法人和自然人信用有关的记录。市信用中心应当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查询日志,长期保存并归档。
公共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失信信息构成。基本信息包括法人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据以识别自然人身份、职业等情况的个人基本信息;法人取得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资质等级、资格认定等情况;自然人的执业资质(资格)情况,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对法人或者自然人进行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的结果信息等。
良好信息包括法人或者自然人受到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和行业表彰的信息;有关部门或者行业认为应该记入的有关法人或者自然人信用的其他良好信息;以及自然人参加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捐赠活动等信息。失信信息包括法人在生产、经营、服务中产生的,以及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司法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信息;自然人失信信息是指自然人在商业服务、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活动中,以及重点职业人群在执业过程中所产生的失信行为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较重失信信息,记录有效期限为3年;法人和自然人严重失信信息,记录有效期限均为5年。
《办法》强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及时、准确”的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