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年扶持2万名大学生创业
【新政】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重点资助10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2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带动8万人就业。
【解读】南京科教丰富,在校大学生超过80万,每年毕业20万以上。2012年出台的“创业七策”,在推动大学生在宁创业创新中,发挥了良好促进作用。此次将青年大学生创客群体首次纳入市级重点人才工程体系,并将扶持人数从“创业七策”的1万增加到2万,就是为了进一步挖掘这一人才“富矿”,把我市万人在校大学生数量全国第一、万人研究生数量全国第二的“规模存量”转化为“发展增量”,更好地示范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多项补贴助力大学生“创客”
【新政】每年遴选不少于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资助,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公司天使基金投资和财政性资助各占50%。对经认定的大学生创业载体给予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建设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省级示范基地的给予配套奖励,并按实际孵化成功项目数,给予不超过5000元/户的补贴。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大学生创业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个人30万元、合伙最高50万元,并给予全额贴息。初创项目获银行商业性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还本付息后给予同等贴息。扩大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可免除创业贷款反担保要求。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商业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贷款总额300万元内按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初创项目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25万元给予配套支持。
【解读】在“创业七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资助标准方面,将“起步价”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担保贷款方面,将小额担保贷款改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从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鼓励风投方面,将配套支持额度上限由10万元提高至25万元。同时,对孵化平台,在原有载体建设补助的基础上,增加对认定为国家、省级示范基地的配套奖励,并按孵化成功率给予相应补贴;对创业项目,根据经济社会贡献度,给予创业成功奖励和带动就业奖励。
9大保障为人才创业保驾护航
除四个专项人才计划外,《意见》还明确九条综合环境和配套服务措施,涵盖行政审批、金融支持、创业培训等多方面。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还将相应出台四个专项计划的实施细则,及专项资金管理、优化人才服务、加强人才工作考核等系列配套制度。
优化行政审批制度
培育市场服务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整合科技平台资源 加强创业辅导培训拓展首购首用渠道强化人力资源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生活配套服务
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和规范人才引进、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设立人才创业企业注册登记一站式窗口,采取网上申报、“三证合一”等措施,简化注册流程,缩短受理时间,降低创业成本。
培育市场服务主体
制定政府购买人才公共服务办法。支持人才企业购买科技中介服务,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环高校众创街区及新型众创空间载体建设,推进事业单位孵化器改造,鼓励国有孵化器引入专业团队管理运营。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鼓励担保机构开展科技创业企业融资担保服务,鼓励社会创投机构投资入选人才项目,给予相应的补贴、奖励和风险补偿。设立应急互助基金,提供转贷融资服务。创新“投贷保”服务方式,推动创投、银行、保险、担保、小贷等与人才创业企业对接。
整合科技平台资源
支持高校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及其他各类创新主体对外开放技术服务平台,对所需运营、设备配置及维护等费用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通过发放科技创新券,对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和服务的,给予一定补贴。
加强创业辅导培训
建设多层次、专业化的创业导师团队。对业绩突出的创业指导机构和创业导师可按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贴。对高成长性人才项目实行“一企一策”跟进培养,集成政策资源帮助企业提升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
拓展首购首用渠道
鼓励支持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和推广应用人才企业创新产品, 推动人才企业同大中型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跨国企业对接新产品新技术,帮助人才企业加快实现创新成果市场价值。
强化人力资源服务
对人才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落户、职称评定等方面配套支持。引进博士以上人才的,给予一定补贴。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推进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支持大众创业创新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的社会化人才投资,对接争取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完善生活配套服务
为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办理“南京人才居住证”B证,提供职称申报、医疗、落户、社会保险、居留和出入境、住房、子女就读、配偶就业等配套服务。加快人才公寓、专家公寓等住房建设。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办理“南京市高层次人才特约优诊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