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非编制岗位。参加本次招聘的医疗卫生机构70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医学事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报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中所报名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并在限制报名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要求。 1.学历要求。 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它资格条件。 2.专业要求。 (1)报名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若报名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临床医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3.其他要求。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未取得,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