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引进人才购买首套房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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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苏州发布《关于申报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的通知》,申报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1月28日。根据通知,人才乐居的方式及补贴标准有5类:A~E 类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保缴纳时限等限制。2016年10月1日以后,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个人及家庭在苏州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申报条件是2016年10月1日以后,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个人及家庭在苏州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该工程主要包括五类:顶尖型人才(A 类)、领军型人才(B 类)、拔尖型人才(C 类)、骨干型人才(D 类)、储备型人才(E 类)。

  根据通知,人才乐居的方式及补贴标准有5类:

  1.乐居购房贴——A 类人才按“一事一议”方法,给予最高 500 万元购房贴;B 类人才可给予最高250 万元购房贴。其中,符合各类领军人才计划等相关专项人才计划的,按相关文件执行;获得购房贴所购商品房,一般应满3年以上方可上市交易,由住建、国土部门在不动产证上注明限制转让期限。

  2.乐居优租房。人才优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租金应低于同类区域市场平均租金。重点向 D类及以上人才配租,有条件的也可向 E 类人才提供。A 类、B 类人才可免租金入住。

  3.乐居租房贴。租房帖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A~D 类人才可分别给予不低于 8000 元/月、5000 元/月、3000 元/月、1500 元/月的租房贴;E 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 800 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不低于 600 元/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不低于 400 元/月给予租房贴。补贴期间,入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待遇或获得购房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贴,并作相应扣除。获得优购房或优租房的,停止发放租房贴。

  4.乐居直通车。A~E 类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保缴纳时限等限制。

  5.乐居助力贷。A 类、B 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 倍。C 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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