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最低工资调整标准表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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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隔两年后,广东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为19%。沃锐广州猎头小编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今年5月1日起,广东将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分为四档。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据了解,广东省上次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时间为2013年5月1日。省人社厅表示,此次调整结合2014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情况,综合考虑近两年全省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保持就业竞争力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的承受能力等进行的。同时,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调整设置了两个多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前后对比

  调整后

  第一类地区 广州,1895元/月、18.3元/小时

  第二类地区 佛山、东莞、中山,1510元/月、14.4元/小时;珠海1650元/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地区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1350元/月、13.3元/小时

  第四类地区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 浮,1210元/月、12元/小时

  调整前

  第一类地区 广州 1550元/月、15元/小时

  第二类地区 佛山、东莞、中山,1310元/月、12.5元/小时;珠海1380元/月、13.2元/小时

  第三类地区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1130元/月、11.1元/小时

  第四类地区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010元/月、10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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